《三国志·魏志·明帝纪》中,裴松子注引汉赵岐《三辅决录》:“(孟)佗又以蒲桃酒一斛(hu)遗让,即拜凉州刺史。”
孟佗是三国时期新城太守孟达的父亲,张让是汉灵帝时权重一时、善刮民财的大宦官。孟佗仕途不通,倾其家财结交张让的家奴和身边的人,并直接送给张让一斛葡萄酒,以酒贿官,得凉州刺史之职。
汉朝的一斛为十斗,一斗为十升,一升约合现在的0毫升,故一斛葡萄酒是现在的升。也是说,孟佗拿26瓶葡萄酒换得凉州刺史之职!,相当于的省长兼军区司令员!可见当时葡萄酒身价之高。